为规范实验室管理工作、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和责任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 实验室管理由主管、系统管理员分级管理并负责。
2. 实验室主管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协调,考核系统管理员的工作绩效。
3. 系统管理员必须具有相关学历背景、并经过有关技术培训后才能上岗。
4. 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工作、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正常运作、确保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5. 实验室钥匙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保管使用,其他人不得持有。
6. 系统管理员具有最高技术权限,负责系统的软、硬件的安装、维护和优化。除系统管理员外任何其他人不得更改硬件设置和位置。除系统管理员外,任何其他人不得享有系统管理级的软、硬件权限。所有维护操作均需填写维护记录并定期上报主管。
7. 如有工作交接,系统管理员需要保证账物相符。
8. 系统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实验环境的准备工作、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应在排课系统中申报,由系统管理员准备相应的软硬件环境。家具功能如需调整应该在上课前一天提出,由系统管理员和使用老师共同安排家具的调整。
9.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设备使用者监督管理,发现违规者须及时制止并向主管报告。所有异常均需记录并定期上报主管。
10.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“计量经济学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厦门大学)负责解释,并监督实施。